高新区多种形式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

   
    一是下发《高新区关于“200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二是大力宣传今年6月1日起实施的国务院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三是组织高新区安委会成员学习《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并分别组织针对区内建筑工地农民工、在校学生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等;四是营造活动月宣传氛围。

(吕冠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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