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高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文件

 

蚌高综治委[2007]2号


关于认真做好 2007年综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管委会各部门、驻区各单位、直属各单位、区内企事业单位:
    根据市综治委《关于认真开展2007年综治宣传月活动的实施意见》,现就高新区综治宣传月活动应做好的工作安排如下,请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上级有关综治工作要求,结合打造“平安高新区、构建和谐社会”主题,集中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进一步增强群众参与综治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今年综治各项工作的落实,为实现高新区优良投资环境作出新的贡献。
    二、宣传重点
    (一)深入宣传中央、省、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意义、意见和重要工作部署。
    (二)宣传综治部门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职能作用、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认真履行“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增强各级抓平安建设、促社会稳定的责任感和紧迫性。
    (三)宣传基层组织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齐抓共管的情况和工作成效;宣传人民群众开展群防群治的经验和见义勇为的先进事迹。
    (四)宣传对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以及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活动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宣传对打击危害国家经济安全、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危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犯罪情况;宣传通过“严打”整治行动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安全感普遍增强的情况;宣传广大人民群众勇于与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积极检举揭发犯罪线索的情况;宣传政法干警和人民群众与各种犯罪行为作斗争的先进事迹,弘扬正气。
    (五)宣传禁毒法律法规、党和政府禁毒工作方针、政策,毒品对社会、对人体危害的基本知识,增强全民防毒拒毒意识,巩固高新区全省“无毒区”成果。
    (六)加大对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进行诈骗、色情活动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宣传。对黑网吧和违规上网经营场所予以取缔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净化网络和上网环境。
    (七)宣传市综治委等九部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的主要精神。
    三、形式和要求
    (一)组织一次板报宣传巡展活动。综治成员单位、目标责任签订单位、社区居委会、学校等单位至少制作一块宣传板报,于3月28日上午9点集中在科苑社区居委会楼前,进行集中宣传教育。之后由区综治办与城西办事处共同组织到其它社区进行巡展。
    (二)各单位要发动综治工作者和有一定文字水平的同志积极撰写新闻稿件、摄影和图片向新闻部门和省综治好新闻评选活动投稿。综治成员单位、区内较大的企事业单位不少于一篇,委办公室要加大这方面的工作。
    (三)认真开展“三个一”活动。在宣传月期间,综治成员单位召开一次综治工作会议,去一次社区联系点,区内企业事单位自行组织一次板报宣传,有条件的也可与区综治办联系进行巡展,推动全区综治工作深入开展。另外,已聘任的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在宣传月期间,均要到学校上一次法制课,帮助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活动。学校也要主动与他们联系,共同把工作做好。
    同时,机关、企事业单位还要充分利用简报、快报、标语、挂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努力增强群众的知晓率。
    (四)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对活动的开展情况要及时进行总结,对活动的资料要认真保存,以备查,活动结束后,于4月5日前把活动情况按系统汇总报区社会事业局。
    (五)本通知内容已上蚌埠高新区网,网址:Http//www.bbhnz.gov.cn,联系电话:0552—4085756。

 

    主题词:综治工作 宣传月活动 通知
    抄  送:委领导,市综治办
    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2007年3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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