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向区内企业和求职者提供人事、人才流动、劳动和社会保障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咨询服务。
二、提供人力资源中介服务,为用人单位招聘、推荐、引进所需的人才及劳务;为登记的求职者向用人单位推荐就业。
三、实行人事代理和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1、代管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2、代办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的参保接续手续(为企业);3、代办初定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4、代办大中专毕业生的接收手续和转正定级手续;5、代办调入、调出、政审、调档手续;6、代管企业接收的大中专毕业生的户口;7、代理聘用(劳动)合同的鉴证等服务。
四、人才派遣(租赁)服务。1、为企业招收、委派、调换派遣人员;2、为企业办理招聘手续,与派遣人员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办理劳动合同鉴证手续,缴纳社会保险和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3、为派遣人员建立、保管人事档案、报考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接转党团关系、出具以人事档案为依据的各种证明材料等;4、指定专人为企业对派遣人员进行考核,了解掌握派遣人员情况,协助乙方规范用工。5、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派遣人员在企业工作期间发生的伤亡事故和劳动争议。
五、培训服务。为用人单位员工进行上岗前的安全生产教育、人事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以及企业需要的其它方面的培训。
六、完成高新区管委会和人事劳动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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